全国咨询热线

186 8143 4449

首页 》 
  • 认证资讯
  • >
  • 技术新闻
  •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技术新闻

    国家认监委发布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爆电气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9号)确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方式调整方案,国家认监委对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低压电器 低压元器件》(CNCA-C03-02: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CNCA-C11-15: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爆电气》(CNCA-C23-01:2024)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CNCA-C01-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C07-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装饰装修产品》(CNCA-C21-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燃气燃烧器具》(CNCA-C24-01:2024)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旧版规则同时废止。二、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修订后的新版规则和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三、按照旧版规则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附件7: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爆电气(CNCA-C23-01:2024).pdf

    查看详情 》

    国家认监委发布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爆电气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9号)确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方式调整方案,国家认监委对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低压电器 低压元器件》(CNCA-C03-02: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CNCA-C11-15: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爆电气》(CNCA-C23-01:2024)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CNCA-C01-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C07-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装饰装修产品》(CNCA-C21-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燃气燃烧器具》(CNCA-C24-01:2024)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旧版规则同时废止。二、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修订后的新版规则和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三、按照旧版规则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附件7: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爆电气(CNCA-C23-01:2024).pdf

    04-15

    2024

    20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判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吸取了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从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列举了二十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为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每一种情形的内涵及依据,便于有关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应用,规范推动《判定标准》有效执行,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下: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近年来,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与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共性问题,人的因素是制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最重要因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技能,才能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2017年1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

    04-07

    2024

    扫描笔出口欧盟CE认证办理机构?

    出口欧盟的扫描笔CE认证机构?扫描笔又称微型扫描仪或手刮扫描笔,一般扫描笔尺寸只有折叠扇尺寸,或更小,携带方便,移动办公方便;主要用于扫描办公文件、文本、身份证、名片或大型工程图;更好地满足现场扫描和现场执法的需要,应用于银行、保险、证券、律师、政府机关、司法人员、现场值班、研究机构、建筑、编剧、房地产开发、高校等领域;现在扫描笔逐渐从贵族到民用,学生和教师可以以合适的价格购买品牌。出口欧盟的扫描笔CE认证机构?1.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供产品资料,发送样品2.报价 广东防爆确定测试标准和测试项目,并报价3.付款 申请人确认报价后,签订服务协议并支付认证费4.测试 广东防爆检测实验室根据,广东防爆检测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了测试5.报告 测试通过,报告完成6.证书 项目完成,颁发CE证书

    12-22

    2022

    爆炸危险场所设备现场安全隐患

    爆炸危险场所广泛存在于石油、化工、煤炭、航空航天、船舶、港口、粮食加工及贮存、海洋工程、燃气工程、军工、制药、机械、纺织、电力、轻工等行业或领域。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防爆技术专业性较强,目前国家已形成一整套标准、规范体系。但是,由于采购、安装、监理、验收、维护、检修等环节的不专业,导致爆炸危险场所设备现场仍存在大量防爆安全隐患。爆炸危险场所设备现场常见防爆安全隐患有哪些,风险怎样排查,专业解决思路是什么?一、电气设备选型不当1. 某些设备无防爆标志,无防爆合格证,为非防爆产品。2. 某些装置接线箱既无产品铭牌,又无防爆标志,属三无产品。3. 某些防爆电机具有“MA” 标志,属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用于化工场所,选型不当。电池间为“IIC”爆炸危险场所,现场却配用“IIB”类防爆照明开关,选型不当。二、电气设备自身存在问题1. 某些防爆电气箱存在紧固件不全;防爆控制箱、防爆接线箱存在隔爆接合面与固体障碍物之间间距小于规定值的情况。2. 某些防爆接线箱,铭牌标注的防爆标志为“ExdIICT4”,符合该场所选型要求,但其产品结构远未达到“ExdIICT4”要求的防爆能力,属伪劣产品。三、电气设备安装不规范1. 某些防爆电机、防爆接线箱等电缆引入,未按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导致隔爆空腔与外部导通或失去隔爆强度,丧失其防爆性能。2. 某些隔爆型电机与操作柱钢管连接,引入装置为电缆引入装置(非导管引入装置),不配套;四根导线经电缆引入装置中单孔橡胶密封圈,直接进入接线腔,导致接线腔与外部导通,丧失其防爆性能。3. 某些防爆控制箱、接线箱等多余进线口,未按安装规范要求进行封堵,导致隔爆空腔与外部导通,丧失其隔爆性能。四、电缆线路敷设存在问题1. 空置电缆线未安装在相应防爆型式的接线盒内;金属电缆桥架的搭接处,等电位连接缺损;法兰跨接的导线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2. 某些防爆电机外接地电缆未连接。某些电气接线箱设置普通接线装置。在爆炸危险场所中使用的电缆有中间接头,且未采用相应防爆型式的接线盒进行防爆处理。五、检查维护不到位1. 某些装置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涂敷密封材料、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缺失或严重锈蚀,都将导致隔爆接合面的间隙超过标准规定或强度不够,丧失防爆性能。2. 电气设备缺乏正确的检查维护,致使隔爆外壳风化腐蚀,已严重损坏并完全丧失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依然

    12-22

    2022
  • <
  • 1
  • >